日前,小鹏汽车“因非法采集人脸数据被罚10万元”一事再次被推上热搜。
小鹏汽车6个月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共涉及5个直营店及2个加盟店。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此,人民网发表评论文章《人民来论:“小鹏汽车采集人脸数据被罚”,该!》称,“这可不是简单的数字,而是涉及数十万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民网称,“消费者有随便逛逛、货比三家的权利。即便到了店家的地盘,也不意味着‘让渡’了个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商家无权‘自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相关法律要求,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人脸信息),必须符合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三原则。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显然,“脸不能随便刷”已是法律层面的约束。无论是汽车经销,还是地产销售,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都不符合有关原则,更与“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须”不沾边,属于违法行径。
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其处罚事由为,当事人(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从而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对此,小鹏汽车官方回应称:“已通过内部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撤下了所有的采集设备;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并强调,“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此外,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曾回应懂车帝称,此次小鹏汽车被罚事件与今年“315”晚会曝光的宝马4S店、科勒卫浴、意大利服装品牌MaxMara属于同一批,只是小鹏汽车的处罚拖得比较久一些。同时,在“315”点名人脸识别滥用后,此次涉事的小鹏汽车上海门店在上海市监局检查之前,即在3月18日就通过内部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撤下了所有的采集设备。
人民网评论,“被罚款10万元,数额不算大,但绝对应给小鹏汽车敲响警钟。未来出行探索者必须在法律的轨道内行驶,才可能有未来。哪些是法律红线,哪些是道德底线,商家必须厘清并遵守,对小鹏汽车是如此,对其他行业的经营者也是同样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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