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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卖货的7个坑,“有人挖坑”就得“有人填坑”

【作者 郭元鹏】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研究》报告,梳理了7种直播带货的坑,其中包括: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销售违禁产品、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交易、滥用极限词和直播内容违法。

据中消协统计,目前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在双11之前,消费者协会发布直播带货的7个坑,无疑是及时的,无疑是善意的,无疑是浓情的。消费者协会呼吁消费者要注意这7个坑,要“躲着走”,要“绕着走”,要“避着走”,总之需要远离这些坑。应该说,这种呼吁能够起到作用,只要消费者躲开了这些坑,就能尽可能不落入坑里。但是,消费者可以“躲坑”,监管部门却不应该“躲着走”“绕着走”,而应该是“直着走”“迎着走”,要一往无前的走,也就是说要“填坑”。

既然发布了直播带货的7个坑,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协会对于这些直播的坑是了如指掌的,是清清楚楚的。那么,作为消费者协会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自己的作用不能仅仅是“善意提醒”,而还应该是“维护权益”,这就需要消费者协会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把直播带货的7个坑都填埋上。

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直播带货的7个坑,并不是只发布给消费者看的,还需要知道的是,也是发布给监督管理部门的,所有涉及市场管理的部门,网络管理的部门,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直播的坑的“路线图”去查处,去约束,去处罚,还给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一个方面是,需要将这些直播的坑,用法律填埋,用预防填埋,用查处填埋,用处罚填埋。一个方面是,需要尽可能的帮助消费者躲开这些直播的坑,不让消费者落入坑里。再一个方面是,在消费者落入直播的坑里之后,要“拉一把”,要“扶一把”,尽可能将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

有坑的地方,就有乱象。有坑的地方,就有陷阱。而所有的坑,都不会“自己填埋”。有“挖坑的人”,就必须有“填坑的人”,希望所有的监管部门都能成为合格的“填坑的人”。 直播卖货的7个坑,市民要“躲坑”监管要“填坑”,别拿消费者来“填坑”。

要让“挖坑者”知道,自己“挖的坑”实际是给自己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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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1112A0D0LJ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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