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商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对于企业而言,未来的商机不是简单地把电商比例变成20%或30%,而是应该用长远的目光看,站在消费者的视角上,把剩下的大部分的生意,全部数字化。
新零售是技术赋能以及用户思维进化的产物。一方面,用户被数据表征,数据成为个体行为的映射与化身,人被重构为数字化个体;另一方面,个体意志崛起,独特成为刚需,用户主动寻求的是获得个性化满足的审美和情感消费。新零售的本质是以大数据支撑场景洞察,以体验设计为基础架构的新信用关系与新效率体系。
零售中“人、货、场”的运营结构发生了本质性改变:从传统的“经验供货—最大触点铺货—模糊消费者”的“货—场—人”,转变为新零售时代“数字化消费者—不断细分的消费场景—基于体验的场景解决方案”的“人—场—货”,即善用新技术整合用户数据,基于用户数据洞察新消费场景,构建新场景下用户体验的完整解决方案,在与用户的交互中形成新意义输出。拿刮刮吧为例,“人”—原先指的是人工发售、取票、兑奖,现在一系列由互联网完成。“货”—原先指的是现金及亲手去刮卡的这么一件事,现在一系列都是不需要实体与实体接触。“人”—原先是由消费者自己去实体店或者托朋友替代,而如今足不出户便可以轻松体验。这就是新零售最形象的比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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