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朋友圈屏蔽同事被罚款100?
12月9日,有网友爆料一家传媒公司:公司同事的朋友圈屏蔽了同事,被罚款100;并且公司的邮箱没有按公司规定的签名也要罚钱,更不用说迟到扣钱了。虽然在随后的追踪中公司行政说:这些举措都是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操作的,是公司规定,员工必须遵守。
事情一出,网上的网友就炸锅了
有阐述自我类似经历的
有对公司批判抱不平的
影任想说的是:
2019年还能有这种奇葩规定的公司,估计是某位领导想看下面员工的朋友圈,结果发现自己被屏蔽了,进不去,头脑一热想出来的规定。
其次,一个公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首先说明这家公司的公司制度不是很完善,行政说员工手册有标注这一点(其实影任是不相信的,因为以小盖全,当入职的时候发现公司有这种规定,我估计当天就跑路了);其次说明这家公司的管理方式不够人性化,惩戒员工的手段除了扣钱就是扣钱,这样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员工离心离德,到最后人才流失;最后影任想吐槽的是,但凡公司的规定,牵扯到员工私生活的公司,影任J觉得都会心里不舒服,觉得都是LJ。
还有就是微信本来就是私人使用的社交软件,可以称之为个人隐私,但是却总是有很多公司没有一点点逼数,总是要求员工进行各种微信操作,譬如转发朋友圈、拉朋友关注啊等等,殊不知此举非常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
并且在1995年施行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一条是“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以在员工工资中限额扣钱”的规定,但是这是一种赔偿关系,并不是罚款的规定,所以说公司没有权利,也不能罚款,即使是员工迟到了、早退了,更不用说屏蔽朋友圈这样的行为了。
无独有偶的是一月份安徽职场发生了一个类似的案例,有位人事专员小姐姐试用期被辞退上了热搜:原来是该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在朋友圈里转发一到三条跟公司有关的广告,至于转发的情况会计入业绩考核里面。
连续半个月,这位小姐姐都没做,所以被试用期辞退了。小姐姐的做法是否得当影任J且不论,现在明明有钉钉、企业微信这样的软件存在,所有的办公交流、资料互换都可以完成,但是公司就是不愿意,不知道是出于节流呢还是纯属领导的个人喜好呢!
那么最后问题来了,朋友圈该不该屏蔽同事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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