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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又被批!强迫商家“二选一”遭新华社点名

近日,餐饮商户投诉饿了么外卖"二选一",并收取高额外卖佣金的事件备受关注。今年受到疫情冲击,餐饮行业的堂食业务被迫"下线",众多商户转战外卖服务,然而,饿了么不签"独家"就高达27%的佣金负担让不少餐饮商户叫苦连连,成了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财经》E法媒体报道,饿了么强迫商户进行"二选一",并且事件主要集中在浙江和江苏的部分区域。在采访调查中,《财经》E法了解到,浙江温州一位餐饮商家于2019年被饿了么人员要求签订独家协议,因为没同意导致店铺被下架,后来,该商家不得已在2019年12月底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但因为三个月到期后没有同意续签合同,于是佣金费率上调到至27%。

据了解,该商户在今年1月26日的订单中,显示抽佣费率仅为17%,然而今年4月3日至4月22日期间,饿了么对其收取的佣金费率则高达27%,抽佣保底价为5.2元。假说说该商户的某一订单抽佣客单价为10元,那么按照27%的抽佣费率则将收取2.7元,但根据该商户反映,实际上每单至少收取5.2元,饿了么的抽佣比例可能还远远不止27%,长此以往,生意将无法持续下去。

高额的抽佣费率和"二选一"的霸王条例让商户欲哭无泪,但其实,饿了么"二选一"事件一直在被媒体关注,只是饿了么一直置若罔闻。据悉,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曾联合发布过12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之一便是安徽省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案。其中发现,自2018年上半年起,饿了么平台便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条件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独家平台进行销售,对于不配合者,则采取强制下线措施,让商家无生意可做。

饿了么种种举措和限制商户经营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的竞争原则。饿了么屡禁不止的行为长期被诟病,甚至一度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曝光批评。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林毅彬律师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随着餐饮数字化技术的不断提升,餐饮外卖市场规模还将不断阔升,无论是餐饮商户还是外卖平台,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能力和精细化运营能力才是发展的重中之重,两者相辅相成,只有共同协作、配合才是助力市场整体和产业复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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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427A0P3Z3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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