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对线下餐饮业带来巨大冲击的特殊时期,越来越多的商家表露出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渴望。但当外卖平台成为独霸话语权的主导者,千万中小商户的生存之路开始前途未卜。据蓝鲸TMT报道,近日又有多家餐饮商户反映,在其入驻的饿了么平台上遭遇“二选一”,若不签独家协议,饿了么将收取至少26%的抽佣比例,较平日提升约10%么,外卖商户苦不堪言,却求告无门。
对商家而言,若接受平台提出的独家协议,相当于直接砍掉商家在其他平台可能获得的收入,无疑增添了日常经营活动的压力。浙江一位饿了么商家向蓝鲸TMT反映,半个月前发现饿了么平台的抽佣比例有所调整。根据其向记者提供的手机截图显示,目前饿了么平台的抽佣比例达到27%,抽佣保底价达到5.2元。这意味着,每笔订单饿了么要抽走其中的27%,或者至少抽走5.2元。
据该商家表示,如果答应签署饿了么独家合作协议,那么抽佣比例可以下降到17%,否则为27%,两者相差约10%。商家并不愿意接受并尝试向客服投诉,但并没有能够得到解决。“我向饿了么方面投诉,但它们客服告诉我这边都签独家协议。”对方表示。
饿了么采用这种恶霸手段逼迫商户“二选一”,不从就“制裁”的行径令商家十分不满。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在接受蓝鲸TMT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他指出,现行《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虽然明确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并未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作出特别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平台往往以不具备支配地位进行抗辩,对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规制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而非《反垄断法》。
不过,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李旻认为,反垄断法迎来大修,意味着互联网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将进一步明确,未来对平台“二选一”行为的规制将更有法可依。饿了么在法律法规的限制下,将无法继续“欺行霸市”,商家渴望的公平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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