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习
活动
专区
工具
TVP
发布
精选内容/技术社群/优惠产品,尽在小程序
立即前往

饿了么独家协议遭集体举报,不许友商“放火”,自己悄悄“点灯”?

据虎嗅网报道,7月温州市近20名饿了么商家联名对饿了么进行举报,投诉平台方对商家采取“霸王条款”。

据了解,因为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温州饿了么平台的“姜仔鸡黄焖鸡米饭”、“川湘菜馆”、“CBB炸鸡”等20户商家便被饿了么强制下线,禁止其正常营业,目前这些商家已联名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伤不起的“独家协议”

外卖平台的独家协议其实由来已久。

一开始,饿了么在外卖市场一家独大,当美团外卖逐渐威胁到自身地位时,便推出了“战略合作”,其中就包含独家协议,来阻止商家入驻美团。

对于饿了么这类平台而言,商户签约独家有助于形成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尤其是那些高品质的商家,一旦签了独家,对平台的经济效益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对用签了独家的商户来说,是弊大于利,签约独家之后,抽佣扣点相较于非独家会降低几个百分点,也可以享受更多的活动流量入口,但是只有一个平台,对商家来说损失很大。每个区域的平台市场份额都不一样,有些店铺美团销量好也不意味着饿了么销量好,盲目的签独家反而会切断自己的外卖市场。

饿了么“放火”,不许美团“点灯”?

去年,饿了么因为美团强行逼迫商家签署独家协议,把美团举报到了监管部门,通过调查,2019年3月20日市场监管局决定给予美团外卖代理商罚款25万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IT之家的报道,本月7日,饿了么再度起诉美团,因为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的信息。

最终裁定书显示,裁定书显示,原告(饿了么)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各种对商户采取的威逼手段,迫使其使用被告独家服务的行为以及停止诋毁原告商誉、虚假宣传等行为。

饿了么在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之中来回切换,外卖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也是隔一段时间就会闹上法庭的事,但是一直在整改,效果到底在哪呢?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813A0F0WR00?refer=cp_1026
  • 腾讯「腾讯云开发者社区」是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帐号(企鹅号)传播渠道之一,根据《腾讯内容开放平台服务协议》转载发布内容。
  • 如有侵权,请联系 cloudcommunity@tencent.com 删除。

相关快讯

扫码

添加站长 进交流群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

扫码加入开发者社群
领券